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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好長一段時間沒有熬夜工作了。過了凌晨三點鐘,才發現身體已經隱約在抗議,以及歲月的威力。
    朋友問我,後悔嗎?我說這是個教訓,讓我經由環境的轉換,學習到以前沒有看到的工作盲點,而這個經驗不是以金錢衡量的。何況,還有薪水可以拿。我是否太過於樂觀?
    人不該沒有工作,或者至少總要有事做。越是艱辛挑戰的事情,更能淬煉出反省的能力以及學習的敏感度。我不知道這是為什麼,不過進步的確帶來成就與滿足。
    只是,不該常常熬夜就是。

    人有一定年紀似乎都愛想起以前的事情。我一直認為自己屬於夜行者,直到瞭解這樣的生活不健康為止。學生時代,常常耽溺於夜晚的寧靜與孤獨感,思緒的活躍與興奮更是讓人無法成眠。晶瑩剔透的琴鍵聲穿透黝黑的夜色,在內心中蕩漾,彷如冬日的熱茶,整顆心都暖和起來,撫慰空洞的心靈。直到天空魚肚白,鳥兒吵雜地如三姑六婆的聚會,此起彼落,我才又躲入被窩裡,享受另外一種寧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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